2019—2020年度采暖期供热已两月多,但仍有部分热用户至今拖欠暖费且未签订供用热力合同。为了及早实现下年度暖费收缴智能化、便捷化,形成良好的收缴模式,建立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的集中供热管理服务机制,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请未交暖费和未签订供用热合同的热用户,尽快前来办理缴费手续并签订供用热合同,以便不影响下年度正常用热和智能缴费。
2.对长期拖欠拒不履行暖费缴纳义务的热用户,我公司将依法追缴欠费,且按有关规定对2020年4月5日后逾期缴纳所欠暖费每天加收3‰滞纳金直至缴清。
3.对未签订供用热合同的热用户,供热公司下年度将采取限暖措施并解除供用热关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的损失由热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