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尔世界杯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每场比赛都牵动着球迷们的心,同样也牵动着的赌徒们的心。世界杯期间各类网站、投注APP通过各种途径分发小广告,怂恿球迷们参与。1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针对近日卡塔尔世界杯足球赛期间活动态势,公安机关及时提示广大球迷危害,依法严厉打击行为。那么违法吗?可能会涉及哪些罪名?
,指人们拿足球、篮球等比赛有关的客观事实进行的行为。在我国,除足票以外的其他线上、线下行为都是禁止的。
从法律上讲,用球赛的相关事实作为输赢的评判手段,已经符合了的要求,所以可以认定是一种新型的方式,因此行为人参与,根据行为构成与情节轻重,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规定。
行为人参与,以营利为目的,可能就构成违法,可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聚众”,是指行为人组织、召集较多的人纠集在一起进行,部分行为人通过聚众,从中抽头渔利。值得注意的是,组织的行为人并不一定直接参加。
赵某在微信朋友圈结识了发布“”信息的“犊子”,从2021年6月开始吸引他人下注进行“”。赵某先是作为“中介”收取赌资转给“犊子”进行下注,后来“犊子”将某黑足彩平台提供给赵某,赵某将“犊子”或黑足彩平台提供的赔率变小后向赌客发布,赌客赌中后,他从差额赔率中赚取利润。短短几天时间里,赵某牟利约1万元。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在2022年世界杯开幕之际,琼海警方查获一起网络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没有固定工作,从2021年开始便利用浏览器翻译的方式在多个境外网站上面注册了账号。随后,犯罪嫌疑人王某经常在网站上面投注,多次参与网络,总投入赌资约20万元。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罪,后经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已对王某执行逮捕,目前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2021年欧洲杯期间,胡某在一场比赛中偶然蒙对了获胜队伍,为此他在朋友面前吹嘘可以带大家竞猜,在平台下注赚钱,吸引了众多者纷纷找胡某押注。据者回忆,他们向胡某询问输赢赔率等信息后,便告知下注场次,由胡某在网站里代为投注,每次比赛的押注资金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第二天胡某再根据输赢进行结算。
实际上,胡某根本就没在网站上投注,而是将者转账的资金截留,等比赛结果出来后再自行结算。为了获取信任,胡某会当着者的面拨打电话,谎称有上家进行资金支持,并假装在网站下注操作,之后就利用网站发布的信息让者找他代为投注。短短一个月内,胡某共收取赌资27万余元,非法获利1万元。最终,胡某因利用网站聚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实施聚众、开设赌场、以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实中开设赌场:指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的场所。提供用具让他人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网络中开设赌场:指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2021年6月起,张某和苏某建立了一个名为“欧洲杯”的微信群,以欧洲杯足球比赛为对象开设。二人利用微信群招募赌客50余人次,开设赌场30余场,收受赌资14.5万余元。不久,二人便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苏某建立微信群,拉多人入群,把微信群作为场所,这种将线下赌场转移到线上“虚拟场所”组织人员进行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铁杆球迷K某下载注册“X博”体育APP进行。后来他了解到,该APP可以发展会员赚取佣金,通过介绍会员下注,就可以获取会员下注30%的佣金。在暴利的下,K某迅速发展下线多个。短时间内,这些活跃用户下注产生流水300余万元,K某也从中获得巨额非法收益。不久后,K某案发被抓。
最终,K某因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发展会员、参与网站利润分成,且赌资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被法院判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6月12日至7月12日间,龚某某为网站“皇冠网”发展黄某某作为该网站代理,双方约定每收取人民币1万元赌资可获取200元报酬。黄某某又发展了陈某甲、陈某乙等人为代理,共同为该网站招揽赌客、收取赌资并接受投注。龚某某负责与上家对接,为陈某甲、陈某乙等人进行对账,返利等赌资结算工作。经审计,该团伙在“欧洲杯”赛事期间,共收取赌资200余万元。
经福鼎市法院审理,龚某某等四人违反国家法律,明知他人利用互联网组织活动,仍为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为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等帮助,情节严重,判处开设赌场罪并处以罚金。
在某届世界杯期间,林某某经人介绍取得两个外围押注盘口账号及密码,其将相关账号及密码告知下线数名参赌人员,接受下线多万元,并从中抽头渔利10多万元。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对林某某提起公诉。随后,林某某被判决开设赌场罪并处以罚金。
网络较传统涉及面更广、参赌金额更大,为了躲避监管和打击,不法分子会用虚拟货币作为的赌资进行结算。
一般由庄家在海外搭建同步运行的网站,再由国内代理将邀请码和网站链接发送给用户,用户注册登录后,将人民币按照汇率兑换成虚拟货币,再用虚拟货币与庄家交易兑换为筹码,进行。待用户赌完结算时,需要将筹码提现,庄家将筹码变回虚拟货币打到用户账户中,再由用户在虚拟货币平台上卖出,最终兑换为人民币。这种交易方式十分烦琐,但因其隐蔽性强,许多“大款”赌徒会选择以这种方式。
虽然是用虚拟货币作为赌资,但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论是参与还是成为境外网站的代理,都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届世界杯期间,广东茂名警方就破获国内首宗利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暗网进行的新型特大案件,涉案金额逾千亿元。
世界杯期间往往是违法犯罪的高发期。眼下,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激战正酣,多地公安机关发布提示信息,呼吁网友远离网络,一些视频网站也对涉及导流的账号采取了封禁措施。
无论何时,大家一定要远离,切不可抱着暴富幻想盲目投注,更不可在非法的平台上参与,否则经济上可能血本无归,法律上亦有犯法之嫌,最终得不偿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