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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玉林一对亲戚借钱不还还

时间:2022-12-24 13:59:08 本站 点击:46

  近日,兴业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亲戚间因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从亲情入手,以感情为突破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

  龚某和覃某为夫妻关系,在兴业县城共同经营一家瓷砖店,黎某和蔡某为夫妻关系,龚某、覃某与黎某、蔡某系亲戚关系,2014年3月份,黎某和蔡某为装修其房屋便从龚某和覃某处购买瓷砖等货物。

  截至2014年6月1日尚欠瓷砖款19950元未付,之后黎某、蔡某付款5500元;2022年3月12日付款1450元;2022年9月28日付款3000元。黎某、蔡某尚欠10000元货款至今一直未付给原告。之后龚某、覃某一直催促,黎某、蔡某均以无钱为由拒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龚某、覃某将黎某、蔡某诉至到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该案标的额较小,且黎某和蔡某前期也偿还过部分款项,可能并不是想故意拖欠龚某和覃某的货款,也许是遇到了难处。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可以促成调解,当即拨通双方当事人的电话,征求双方的调解意愿。黎某和蔡某表示尚欠货款10000元是事实,但是目前无法立即偿还,且龚某和覃某要求的利息、律师费、保单保险费过高,不愿意支付。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亲戚关系,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理念,从法律、社会、亲情多方面多角度做双方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黎某、蔡某承诺于2022年12月26日前一共支付13000元给龚某、覃某,至此该案得以解决。

  在生活中,与该案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每个人都有困难的时候,“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尤其是亲戚之间,亲情不是金钱能衡量的,切勿为了一些钱财,而丢失最宝贵的亲情。多一些理解宽容,少一些意气用事,互帮互助,换位思考,才能让亲情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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